102年度有線電視收視費上限全台調降5至20元,其中又以台北市從515元降至495元降價幅度最大。台北市觀傳局提醒民眾,去(101)年已預繳今(102)年收視費用的收視戶,可向有線電視公司申請退還溢繳費用,或由有線電視公司於下期帳單扣抵。
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縣、苗栗縣、台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、屏東縣等有線電視每月收視費自今年起開始降價,每月降價金額5元到20元不等,全台有311萬用戶受惠。其中,台北市上限495元、新北市500元、台南市480至510元、高雄市500至550元、台中市565元,又以台中市收視費上限最高。
台北市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上限全台降最多,由去年的每戶每月515元調整為495元,調降20元,調降幅度3.88%。另外,季繳、半年繳、年繳折扣下限也分別由10元、20元、40元調高為15元、30元、60元。
季繳由1,535元調整為1,470元,減少65元;半年繳由3,070元調整為2,940元,減少130元;年繳由6,140元調整為5,880元,減少260元,若含預繳優惠,消費者更「有感」收視費率的降低。
台北市觀光傳播局表示,有線電視收視費用公告規定,收視戶如在去年已經預繳今年的費用,有線電視公司應退還差額,或在下期收視費用扣抵。另外,部分有線電視公司以展延收視期間方式扣抵,也就是延後下期帳單起算時間,同樣符合規定。若收視戶向有線電視公司申請退還差額遭拒,可撥打1999轉2024、7547將有專人協助處理。
根據觀光傳播局統計,目前全台北市58萬多有線電視收視戶中,未享受折扣的月繳、雙月繳收視戶約占一半,觀光傳播局呼籲這些收視戶,可向有線電視公司申請改為季繳、半年繳或年繳,以節省開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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